关于调整专项用车类目的公示通知
2023-05-11 16:04:08
各位敬爱的会员:为保证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运营次序,将调整“专项用车”类目发布及编辑权限的开放逻辑,2019年3月13日飞猪将正式回收“专项用车”类目(该类目系一级类目“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效劳”下的三级类目)的发布和编辑权限,同时关闭该类目、下架相关商品及失效相关规则,但此次调整不影响卖家继续为此前已胜利下单购置的用户提供相关效劳。
卖家发布在该类目下的婚车、校车类商品,可迁移至“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类目。2019年3月13日关闭“专项用车”类目后,将同步失效该类目相关的管理规则,详情如下:1、飞猪游览集市管理标准: 《飞猪游览集市管理标准》 变卦前 变卦后 第十七条【订单生效】度假商品订单生效的规则如下: (二)“用车/空中公共交通”类目商品订单生效规则如下: 1、“租车/租车自驾游” 、“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专项用车效劳”类目商品(以下简称“游览用车商品”)的订单: (1)卖家未发货的订单,卖家需在买家付款后24个工作小时内联络买家,双方书面确认用车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车日期、用车人信息)后订单生效;买家提供相关信息后,卖家在24个工作小时内未确认的,订单默许生效;卖家在买家付款后24个工作小时内未联络买家的,订单默许生效。 (2)除前1项外的订单,卖家发货之时起订单生效。 第十七条【订单生效】度假商品订单生效的规则如下: (二)“用车/空中公共交通”类目商品订单生效规则如下: 1、“租车/租车自驾游” 、“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类目商品(以下简称“游览用车商品”)的订单: (1)卖家未发货的订单,卖家需在买家付款后24个工作小时内联络买家,双方书面确认用车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车日期、用车人信息)后订单生效;买家提供相关信息后,卖家在24个工作小时内未确认的,订单默许生效;卖家在买家付款后24个工作小时内未联络买家的,订单默许生效。 (2)除前1项外的订单,卖家发货之时起订单生效。 2、商品发布类规范: 《飞猪游览集市商品类目发布范围》 变卦前 变卦后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四级类目 类目发布范围 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效劳 用车/空中公共交通 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 / 仅可发布机场、车站、景点、酒店的接送效劳,该接送效劳可是专享的整车效劳,或多人共享的拼车效劳。 专项用车效劳 / 仅可发布有专项用处的单次用车效劳,但不包括应发布在“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类目的商品。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四级类目 类目发布范围 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效劳 用车/空中公共交通 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 / 仅可发布机场、车站、景点、酒店、学校、婚礼的接送效劳,该接送效劳可是专享的整车效劳,或多人共享的拼车效劳。 《飞猪游览集市度假商品发布管理规范》 变卦前 变卦后 第五条 卖家提供特定商品代订效劳的,应按以下规则发布代订信息: (一)卖家须在商品详情页面列明真实精确的实践效劳提供方全称。卖家违背该规则的,视为普通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置;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背本条的规则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二)卖家须确保实践效劳提供方具备运营此类业务的合法资质。卖家违背该规则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删除商品且每次扣六分的处置。 代订效劳信息发布的规则与施行细则 一、“特定商品”是指哪些商品? 特定商品 ,是指发布在“包车”、“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专项用车效劳”、“潜水/岸潜/船潜”、“境外玩乐套餐”、“游览拍照/婚纱摄影”、“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的商品。 第五条 卖家提供特定商品代订效劳的,应按以下规则发布代订信息: (一)卖家须在商品详情页面列明真实精确的实践效劳提供方全称。卖家违背该规则的,视为普通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置;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背本条的规则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二)卖家须确保实践效劳提供方具备运营此类业务的合法资质。卖家违背该规则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删除商品且每次扣六分的处置。 代订效劳信息发布的规则与施行细则 一、“特定商品”是指哪些商品? 特定商品 ,是指发布在“包车”、“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潜水/岸潜/船潜”、“境外玩乐套餐”、“游览拍照/婚纱摄影”、“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的商品。 第三十四条 卖家发布商品标题应恪守以下规则,违背以下任一规则皆视为普通违规行为,给予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第一次、第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删除商品的处置: (一)商品标题必需包含目的地、用车方式,用车方式的详细发布规则如下: 1、“租车/租车自驾游”类目(以下简称“租车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租车”; 2、“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 类目(以下简称“接送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接送”或“拼车”,且须与商品的实践效劳内容坚持分歧; 3、“专项用车效劳” 类目(以下简称“专车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专车”。 飞猪游览集市用车类商品属性发布的规则与施行细则 一、“用车类型”有哪些,每个类型的含义是什么? 主要包括以下用车类型: 1、接送,是指提供指定起点和终点的接送效劳,该接送效劳可是专享的整车效劳,或多人共享的拼车效劳也可提供多人共享的定点接送拼车效劳,包含类型: (1)“机场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起点或终点为机场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 (2)“点对点接送”,是指整车恣意两点的带司机的接送效劳,如酒店接送、接送站等,不得包含景区接送。 (3)“拼车”,是指以车辆座位为售卖单位的带司机的多人共享用车效劳,有明白的上车和下车地点的定点拼车商品。 (4)“景区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起点或终点为景区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且仅限单个景区的接送。 (5)“跨城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动身地和目的地不在同一个城市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且仅可逾越两个城市。 卖家仅可在发布接送类目商品时,依据实践效劳内容,选择“机场接送”或“点对点接送”或“拼车”或“景区接送”或“跨城接送”用车类型。 3、专项用车效劳,是指有专项用处的单次用车效劳。 卖家仅可在发布专车类目商品时,选择“专项用车效劳”用车类型。 第三十四条 卖家发布商品标题应恪守以下规则,违背以下任一规则皆视为普通违规行为,给予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第一次、第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删除商品的处置: (一)商品标题必需包含目的地、用车方式,用车方式的详细发布规则如下: 1、“租车/租车自驾游”类目(以下简称“租车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租车”; 2、“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 类目(以下简称“接送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接送”或“拼车”,且须与商品的实践效劳内容坚持分歧; 飞猪游览集市用车类商品属性发布的规则与施行细则 一、“用车类型”有哪些,每个类型的含义是什么? 主要包括以下用车类型: 1、接送,是指提供指定起点和终点的接送效劳,该接送效劳可是专享的整车效劳,或多人共享的拼车效劳也可提供多人共享的定点接送拼车效劳,包含类型: (1)“机场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起点或终点为机场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 (2)“点对点接送”,是指整车恣意两点的带司机的接送效劳,如酒店接送、接送站、校车、婚礼用车等,不得包含景区接送。 (3)“拼车”,是指以车辆座位为售卖单位的带司机的多人共享用车效劳,有明白的上车和下车地点的定点拼车商品。 (4)“景区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起点或终点为景区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且仅限单个景区的接送。 (5)“跨城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动身地和目的地不在同一个城市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且仅可逾越两个城市。 卖家仅可在发布接送类目商品时,依据实践效劳内容,选择“机场接送”或“点对点接送”或“拼车”或“景区接送”或“跨城接送”用车类型。 3、消费者保证规范: 《飞猪游览集市消费者保证规范》之《度假商品效劳保证规范》 变卦前 变卦后 一、订单生效后,因商家缘由更改订单的,依照以下规范停止处置: (二)商家未经买家书面同意更改“租车/租车自驾游”、“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包车”、“专项用车效劳”(以下统称“游览用车”)类目商品的订单: 一、订单生效后,因商家缘由更改订单的,依照以下规范停止处置: (二)商家未经买家书面同意更改“租车/租车自驾游”、“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包车”(以下统称“游览用车”)类目商品的订单: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飞猪和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飞猪 淘宝网 2019年3月4日
卖家发布在该类目下的婚车、校车类商品,可迁移至“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类目。2019年3月13日关闭“专项用车”类目后,将同步失效该类目相关的管理规则,详情如下:1、飞猪游览集市管理标准: 《飞猪游览集市管理标准》 变卦前 变卦后 第十七条【订单生效】度假商品订单生效的规则如下: (二)“用车/空中公共交通”类目商品订单生效规则如下: 1、“租车/租车自驾游” 、“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专项用车效劳”类目商品(以下简称“游览用车商品”)的订单: (1)卖家未发货的订单,卖家需在买家付款后24个工作小时内联络买家,双方书面确认用车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车日期、用车人信息)后订单生效;买家提供相关信息后,卖家在24个工作小时内未确认的,订单默许生效;卖家在买家付款后24个工作小时内未联络买家的,订单默许生效。 (2)除前1项外的订单,卖家发货之时起订单生效。 第十七条【订单生效】度假商品订单生效的规则如下: (二)“用车/空中公共交通”类目商品订单生效规则如下: 1、“租车/租车自驾游” 、“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类目商品(以下简称“游览用车商品”)的订单: (1)卖家未发货的订单,卖家需在买家付款后24个工作小时内联络买家,双方书面确认用车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车日期、用车人信息)后订单生效;买家提供相关信息后,卖家在24个工作小时内未确认的,订单默许生效;卖家在买家付款后24个工作小时内未联络买家的,订单默许生效。 (2)除前1项外的订单,卖家发货之时起订单生效。 2、商品发布类规范: 《飞猪游览集市商品类目发布范围》 变卦前 变卦后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四级类目 类目发布范围 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效劳 用车/空中公共交通 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 / 仅可发布机场、车站、景点、酒店的接送效劳,该接送效劳可是专享的整车效劳,或多人共享的拼车效劳。 专项用车效劳 / 仅可发布有专项用处的单次用车效劳,但不包括应发布在“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类目的商品。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三级类目 四级类目 类目发布范围 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效劳 用车/空中公共交通 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 / 仅可发布机场、车站、景点、酒店、学校、婚礼的接送效劳,该接送效劳可是专享的整车效劳,或多人共享的拼车效劳。 《飞猪游览集市度假商品发布管理规范》 变卦前 变卦后 第五条 卖家提供特定商品代订效劳的,应按以下规则发布代订信息: (一)卖家须在商品详情页面列明真实精确的实践效劳提供方全称。卖家违背该规则的,视为普通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置;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背本条的规则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二)卖家须确保实践效劳提供方具备运营此类业务的合法资质。卖家违背该规则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删除商品且每次扣六分的处置。 代订效劳信息发布的规则与施行细则 一、“特定商品”是指哪些商品? 特定商品 ,是指发布在“包车”、“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专项用车效劳”、“潜水/岸潜/船潜”、“境外玩乐套餐”、“游览拍照/婚纱摄影”、“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的商品。 第五条 卖家提供特定商品代订效劳的,应按以下规则发布代订信息: (一)卖家须在商品详情页面列明真实精确的实践效劳提供方全称。卖家违背该规则的,视为普通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置;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背本条的规则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二)卖家须确保实践效劳提供方具备运营此类业务的合法资质。卖家违背该规则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删除商品且每次扣六分的处置。 代订效劳信息发布的规则与施行细则 一、“特定商品”是指哪些商品? 特定商品 ,是指发布在“包车”、“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潜水/岸潜/船潜”、“境外玩乐套餐”、“游览拍照/婚纱摄影”、“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的商品。 第三十四条 卖家发布商品标题应恪守以下规则,违背以下任一规则皆视为普通违规行为,给予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第一次、第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删除商品的处置: (一)商品标题必需包含目的地、用车方式,用车方式的详细发布规则如下: 1、“租车/租车自驾游”类目(以下简称“租车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租车”; 2、“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 类目(以下简称“接送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接送”或“拼车”,且须与商品的实践效劳内容坚持分歧; 3、“专项用车效劳” 类目(以下简称“专车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专车”。 飞猪游览集市用车类商品属性发布的规则与施行细则 一、“用车类型”有哪些,每个类型的含义是什么? 主要包括以下用车类型: 1、接送,是指提供指定起点和终点的接送效劳,该接送效劳可是专享的整车效劳,或多人共享的拼车效劳也可提供多人共享的定点接送拼车效劳,包含类型: (1)“机场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起点或终点为机场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 (2)“点对点接送”,是指整车恣意两点的带司机的接送效劳,如酒店接送、接送站等,不得包含景区接送。 (3)“拼车”,是指以车辆座位为售卖单位的带司机的多人共享用车效劳,有明白的上车和下车地点的定点拼车商品。 (4)“景区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起点或终点为景区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且仅限单个景区的接送。 (5)“跨城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动身地和目的地不在同一个城市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且仅可逾越两个城市。 卖家仅可在发布接送类目商品时,依据实践效劳内容,选择“机场接送”或“点对点接送”或“拼车”或“景区接送”或“跨城接送”用车类型。 3、专项用车效劳,是指有专项用处的单次用车效劳。 卖家仅可在发布专车类目商品时,选择“专项用车效劳”用车类型。 第三十四条 卖家发布商品标题应恪守以下规则,违背以下任一规则皆视为普通违规行为,给予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越七分),第一次、第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删除商品的处置: (一)商品标题必需包含目的地、用车方式,用车方式的详细发布规则如下: 1、“租车/租车自驾游”类目(以下简称“租车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租车”; 2、“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 类目(以下简称“接送类目”)的商品,用车方式须描绘为“接送”或“拼车”,且须与商品的实践效劳内容坚持分歧; 飞猪游览集市用车类商品属性发布的规则与施行细则 一、“用车类型”有哪些,每个类型的含义是什么? 主要包括以下用车类型: 1、接送,是指提供指定起点和终点的接送效劳,该接送效劳可是专享的整车效劳,或多人共享的拼车效劳也可提供多人共享的定点接送拼车效劳,包含类型: (1)“机场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起点或终点为机场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 (2)“点对点接送”,是指整车恣意两点的带司机的接送效劳,如酒店接送、接送站、校车、婚礼用车等,不得包含景区接送。 (3)“拼车”,是指以车辆座位为售卖单位的带司机的多人共享用车效劳,有明白的上车和下车地点的定点拼车商品。 (4)“景区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起点或终点为景区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且仅限单个景区的接送。 (5)“跨城接送”,是指整车只提供动身地和目的地不在同一个城市的带司机的用车效劳,且仅可逾越两个城市。 卖家仅可在发布接送类目商品时,依据实践效劳内容,选择“机场接送”或“点对点接送”或“拼车”或“景区接送”或“跨城接送”用车类型。 3、消费者保证规范: 《飞猪游览集市消费者保证规范》之《度假商品效劳保证规范》 变卦前 变卦后 一、订单生效后,因商家缘由更改订单的,依照以下规范停止处置: (二)商家未经买家书面同意更改“租车/租车自驾游”、“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包车”、“专项用车效劳”(以下统称“游览用车”)类目商品的订单: 一、订单生效后,因商家缘由更改订单的,依照以下规范停止处置: (二)商家未经买家书面同意更改“租车/租车自驾游”、“接送(机场/点对点/拼车)”、“包车”(以下统称“游览用车”)类目商品的订单: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激您对飞猪和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飞猪 淘宝网 2019年3月4日